日前,记者从国家医保局了解到,截至2024年4月,全国正常营业的村卫生室有58万家,超72%的村卫生室已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,其中10万家纳入医保单独定点范围,32万家采取“乡村一体化”管理模式,通过乡镇卫生院实现医保报销。有关负责人表示,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,对不断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障需求,提高常见病、多发病就医购药可及性有着重要意义。
应当说,目前七成以上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基本符合预期,此前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文,要求各地确保2024年底前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,有多个村卫生室的行政村至少保障1个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,确保医保服务“村村通”。类似这些实事求是的工作要求,无疑有力推进了社保在农村医疗服务“最后一公里”的覆盖度。
不过,相对于这个不错的覆盖率数据,可能农民更为看重和在意的是村卫生纳入社保系统后的实惠程度。过去,由于村民对医疗服务、药品价格等的敏感,导致不少人看个头疼脑热都要去镇里的医院,“路过村卫生院而不入”可以说成了常态。如今,村里的卫生室就可以报销了,是否就意味着他们就会遵循就近就便原则,选择在村里就医了呢?答案恐怕还不一定。
假定在村卫生就医和去上级医院可以享受同等的医疗服务,在村里报销比例差不多或者更高的话,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考虑,村民应该会选择就近就医。但就眼下而言,考虑到用药的差异、村医诊疗水平等方面存在的差距,这一利好并不能足以保证村民对村卫生室完全信任。如果村医对使用社保缺乏足够动力的话,显然村卫生院纳入社保系统后的效果要打上一定的折扣。
首先,村卫生院纳入社保支付后,很大程度意味着村医储备的常用药物要从基本药物目录里选择。如果还是以目录以外的药物为主,则基本上意味着社保接入丧失了意义,但全部或多数选择目录内的药品,则基本意味着零差价。相比于过往,这显然会损失部分收益,总量或许不多,但对收益本就不高的村医来说,或许还是相当有痛感的。即便理论上接入社保后,可以吸引一部分村民前来就诊,但就诊人次增长带来的收益,是否能覆盖药品收入减少的部分,恐怕还要打上问号。
其次,一些患上慢性病村民的常用药未必就在医保可报销的药品目录内,这种错配可以说长期以来存在。否则,在村卫生院接入社保系统的实践中,就不会屡屡出现药品串换被重罚的现象。面对村民报销的请求,一些村医碍于熟人情面,可能采取串换药品目录的违规行为。尽管这样的行为不可取,但如何解决这种错配亟需引起重视。欣慰的是,这一问题上层已经关注到了,优化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政策已成大势所趋。
再次,一个不容否认的问题是,村卫生室接入社保后意味着更严的监管,但目前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的是统一的医保监管规则, “一个标准卡到底”,这些规则多是基于高级别公立医院诊疗、用药、检查报销现状而建立的。而村卫生室在诊疗、收费、报销的规范性和综合性医院存有明显差距,加上社保报销中存在的一些形式主义的问题,都阻碍了村医对社保接入的接纳度,或者仅出于完成考核任务才每个月报销几单。
由此可见,村医的动力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村卫生室纳入社保的效果和“效力”。只有医疗、医药、医保改革三医联动,切实把实践中遇到的相关问题逐一解决掉,村民才能收获更多更足的健康红利。
撰文:墨攻
来源:南方农村报